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,是建设单位、物业服务企业与使用人共同遵循的重要依据。以下为要点梳理。
一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
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、使用人以及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,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,落实日常防火巡查与隐患整改。
二、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有效
火灾自动报警、自动喷水灭火、防排烟、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等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有效,按规定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定期维保与检测。
三、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与消防车道
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及登高操作场地严禁占用、堵塞或封闭。
四、电动自行车管理
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、在门厅或楼道停放充电,推广集中停放与充电设施。
